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1. 处理目的、项目与保存期限
JunTelecom Co., Ltd.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依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相关法令,仅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最小范围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。 1) 未经同意处理的项目 本公司可在未经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下列个人信息。 甲. 会员注册与 Kakao 登录 • 依据: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5条第1款第4项(订立和履行合同) • 目的:确认入会意愿、识别会员并创建账户、身份核验与用户管理、确认已满14周岁、维持会员资格、防止滥用、通知与投诉处理 • 项目:使用 Kakao 登录时为姓名、生日、出生年份、Kakao 账号电话(必需)。使用过程中自动生成的连接 IP、Cookie、设备信息、浏览器信息、访问时间、使用记录(必需) • 保存期限:至会员注销。法令要求保存的,按其期限保存 乙. 商品咨询与加入申请 • 依据: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5条第1款第4项(订立和履行合同) • 目的:有线及无线通信商品咨询、受理并处理加入申请、回复咨询、开通、配送、售后与投诉,以及履行法定义务所需的联系方式 • 项目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出生日期、地址、申请手机的商品名、机型、金额、套餐、商品信息、咨询内容(必需)。身份核验或履行合同所需的其他信息 • 保存期限:开通完成后60天;取消或撤回处理结束后30天;未开通的,自申请日起60天。法令要求保存的,按其期限保存 丙. 咨询与投诉 • 依据: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5条第1款第4项(订立和履行合同) • 目的:确认咨询、调查并回复、解决纠纷与投诉 • 项目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咨询内容、咨询记录(必需) • 保存期限:处理完成后3年。法令要求保存的,按其期限保存 丁. 使用记录与运营 • 依据: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5条第1款第4项(订立和履行合同) • 目的:提供和运营服务、认证与安全、保障访问稳定、发现异常访问、确认质量并处理故障 • 项目:访问日志、IP、Cookie、浏览器/操作系统信息、设备标识、使用记录(必需) • 保存期限:至法令或运营所需期间。无需另行保存的,立即销毁 戊. 网站助手中的提问 • 目的:生成助手回复、确认回复质量 • 项目:在助手中输入的问题文本。居民登记号、卡号、电话、护照号、电子邮箱形式的字符串在保存前屏蔽。回复正文、IP、会话标识不记入该日志。 • 保存期限:未设定自动删除这些问题的期限。 • 为生成回复,对话会发送到 Google Gemini。本方针无法确认 Google 保存多久。 2) 经同意处理的项目 甲. 广告与营销 • 依据: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5条第1款第1项(信息主体同意) • 目的:活动、优惠、促销、新服务以及商品信息 • 项目:姓名、联系电话(可选) • 保存期限:至撤回同意或注销会员
2. 未满14周岁的儿童
本公司不接受未满14周岁儿童注册或使用服务,也不收集、使用其个人信息。
3. 销毁程序与方法
保存期限届满、处理目的达成或其他原因使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,本公司立即销毁。 电子文件以难以恢复的方式销毁,纸质文件以粉碎或焚烧等方式销毁。 依法须另行保存的,在法定期间保存后再销毁。
4. 向第三方提供
本公司原则上不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。 法令有特别规定,或信息主体另行同意时,可依相关法令提供。
5. 处理委托
本公司可将部分运营和个人信息处理委托给外部服务或供应商。必要时签订委托合同,并监督其安全处理。 • Framer:网站托管与页面提供 • Supabase:数据存储与管理 • Google Sheets:咨询申请与业务处理记录 委托内容或受托方变更时,将通过本方针公布或另行告知。
6. 跨境传输或境外处理的可能
提供服务时可能使用外部基础设施,因此部分个人信息或使用信息可能在境外处理,或经由境外基础设施。 • 接收方或处理主体:Framer、Google • 目的:网站托管、页面提供、业务处理与信息管理 • 项目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出生日期、申请手机商品名、机型、金额、套餐、咨询内容、使用记录等使用过程中处理的信息 • 时间与方式:使用服务时通过网络传输或存储 • 保存期限:至各项服务目的达成或合同终止 Supabase 目前在韩国首尔(ap-northeast-2)区域运行,数据可在韩国基础设施中存储和处理。 Framer 可能在全球分布式网络上提供服务。包括 Google Sheets 在内的 Google 服务,可能因账户类型、设置和服务政策而在境外基础设施中处理。
7. 依法保存的信息
• 合同或撤回要约的记录:5年 • 付款及商品供应记录:5年 •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:3年 • 标示与广告记录:6个月 • 通信事实确认资料等法定保存资料:相关法令规定的期间
8. 安全措施
• 管理措施:内部管理计划、访问权限、员工培训 • 技术措施:访问控制、密码加密、安全软件、访问日志 • 物理措施:对机房或资料存放场所的访问控制
9. Cookie
为提供更合适的服务,本公司可能使用 Cookie。您可在浏览器中拒绝保存 Cookie,但部分服务可能因此受限。
10. 信息主体的权利
您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、删除或停止处理自己的个人信息。 请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。本公司将依相关法令审查后处理。
11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•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Jung Woo-seung • 电话:010-6666-7971 • 邮箱:juntell21@gmail.com • 地址:庆尚南道昌原市城山区麻迪米西路3世中大厦5层
12. 方针变更
本方针自2026年3月25日起适用。 法令、服务内容或运营方式变更时,本公司可修订本方针,并通过网站公告变更内容。
公告日期:2023年2月1日
施行日期:2023年2月1日